路加福音15:11~32

父親對浪子的愛
神愛罪人的愛

有兩位兒子的父親某日聽到小兒子請求要拿走他改分得的家產,要離開家去外面闖蕩,過了好些日子錢散盡了,只能流浪打工,日子過的淒慘無比,走投無路之下選擇回家,還沒到家,父親看到這位失而復得的兒子高興無比,換上衣袍,戴上戒指,宰了肥牛犢慶祝;大兒子看到這幕很不諒解,抱怨他每日辛勤也沒有得到這般對待,父親告訴他爸爸的一切都是他的。

默想

在華人家庭教育中小孩子常聽到父母教訓說:「要聽話!要乖!要孝順」「不乖就把你……」。但我們從新聞報導中還是可以看到很多社會案件,顯露出很多孩子長大以後「都不乖」。小兒子的作為顯露出人本身的罪行,這個惡是從人類先祖亞當欺騙了神,犯了罪以後,就一直留在後裔的生命中,唯一得蒙拯救的方式是透過贖罪的方式,請求神的赦免。神祂很愛世上的每個人,祂想要拯救我們脫離這個罪的綑綁,因此祂讓祂的兒子耶穌降生到世界上,為的是讓一切相信耶穌的人,藉著耶穌的死以及祂的復活,將這罪一筆勾銷,不再跟罪有任何關聯。

父親說這回家的小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理當歡喜快樂。」做父親的看到兒子願意回家,高興的不得了的反應透露出這父親不論在物質與心靈各方面都非常富足,想想兒子都敗光了當下一半的家產,他對兒子的愛卻還是如此豐沛,只希望兒子回家。神就是如此地等待著我們願意回家,祂的富足絕對超過我們想像的,留在家裡頭的大兒子不也一直享有父親那麽豐沛的供應嗎?

應用

這段故事並未叫人做出是要當大兒子或是小兒子的選擇,主要是要教導我們明白神對罪人的態度,是因為神的愛,完全的饒恕人所犯下的一切過犯,不計前嫌地愛我們,這是一份愛到底的愛,也是地上人們無法給出來的愛。

我們很難饒恕那些深深傷害過我們的人,不論是在什麼樣子的環境中所遭遇到的傷害,盼望神幫助我們勝過這一切的傷害,經歷神完全的救恩,明白到我們能做的與該放手的。謝謝主教導我,不要繼續在罪中沈淪,而是在主的家中,與愛我們的天父每日經歷那豐盛的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