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17:1~13

「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所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民17:5,10)

亞倫的名字刻在利未支派的杖上。十二個支派的杖被帶到會幕中上主的面前。第二天摩西進入會幕發現代表利未支派的亞倫的杖發芽長出花蕾,開了花,結出了成熟的杏子來。這發芽的杖是神立約的記號,作為對叛逆之人的鑒戒。止住他們向主發怨言。神的確據是個擺在眼前的事實,難道還要自我懷疑或是咒詛自己嗎?斷然不是,我們只要相信神是厭惡罪,並且施行審判的,不論何事祢都知道,願我的生命如同亞倫的杖連結於神,結出果實,而不是逕自枯乾被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