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35:9~21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民35:12)

逃城設立的目的有幾個意義:保護無心之過的人、區分犯罪動機、維繫社會的和平與正義、保持應許之地的聖潔,以及預表耶穌基督未來的救贖。神厭棄罪惡的態度是十分明確的,有和無之間,罪的結果就是死,但若是無心犯的罪也是要同樣面對死亡嗎?神在此給了人們恩典,也就是預備一座應許之地,給了人們一條通往生命的路,求主幫助我識別何為善,專心做善的事,不思想罪惡,專心事奉神,謝謝主。